一、重点政策
1、基本政策
个人所得税法 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个税法及条例关联 实施条例及过渡期政策疑问30答
2、专项附加扣除
国发[2018]41号专项附加扣除办法 公告2018年60号专项附加扣除操作 专项附加扣除200问
3、优惠规定
财税[2018]164号优惠政策衔接 公告2018年第177号个税优惠目录 财税[2019]31号粤港澳大湾区个税
4、非居民规定
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4号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居住时间判定标准
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5号非居民个人和无住所居民个人个人所得税政策
5、纳税申报
公告2018年第56号新个税征管衔接 公告2018年第61号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
公告2018年第62号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 公告2019年第7号修订个人所得税申报表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17号关于调整《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12366北京纳税服务中心负责人就新个人所得税法实施首期申报有关问题答记者问
二、纳税人
1、居民纳税人:有住所;或无住所但居住累计满183天的个人。 特殊情形(累计满180天的连续年度<6年)。
2、非居民纳税人:无住所且不居住的;或无住所且居住累计不满183天的个人。 特殊情形(累计≤90天)。
【相关知识:非居民个人和外籍个人的涉税区别】
三、应纳税所得范围:由2011版的11项所得修订为2018版的9项所得。
四、税率:工资薪金所得、经营所得、特殊所得分别适用的税率对应表。
五、扣除项目
1、基本费用扣除:减除费用标准与起征点及免征额、劳务报酬、稿酬与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费用扣除
2、专项扣除:基本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
3、专项附加扣除:六项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可扣除专项附加扣除的所得项目
4、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企业与职业年金、商业健康保险、税延养老保险、其他扣除项目
5、综合所得的扣除: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稿酬所得
6、经营所得的扣除:
六、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居民个人:综合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尔所得、经营所得;(二)非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三)应纳税所得额的其他规定。
【相关知识:证券经纪人佣金收入的个人所得税计算(2019年)】
七、免税项目、减征项目
八、纳税申报 (分类规定)
1、预扣预缴(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2、代扣代缴(主要针对的是非居民纳税人的各项收入及选择单独计税方式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3、自行申报(适用于未扣缴或无扣缴义务人、境外所得、注销中国户籍、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及其他规定)
5、纳税申报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