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源泉扣缴
(一)扣缴义务人:支付人
(二)应扣缴税款的所得项目:除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以外的其他十项所得。
(三)法律责任:
1.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应收而不收税款的,对其处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50%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2.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逃避、拒绝或者以其他方式阻挠税务机关检查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3.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四)代扣代缴税款的手续费:2%,该手续费免税。
二、自行申报纳税
(一)适用自行申报的情形:
■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
■在两处或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
■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
■取得应纳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如个体工商户从事生产、经营的所得;
■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况。
【案例1】下列情形,纳税人必须自行向税务机关申报报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有( )。
A.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
B.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
C.在两处以上取得稿酬所得的
D.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
E.外籍人士在中国境内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的
『正确答案』ABD
『答案解析』适用自行申报的情形:
■ 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
■在两处或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
■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
■取得应纳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如个体工商户从事生产、经营的所得;
■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况。
(二)申报纳税地点
1.一般为收入来源地的税务机关。
2.纳税人在两处或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可选择并固定在一地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从境外取得所得的,应向境内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3.在境内几地工作的临时来华人员,可在活动所在地纳税,也可申请在经常活动的某一固定地点纳税。
4.纳税人要求变更申报纳税地点的,须经原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三)申报纳税期限
一般情况 : 取得应纳税所得的次月15日内
特殊情况 :
(1)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纳税款在次月15日内申报预缴,年度终了后3个月汇算清缴;
(2)纳税人年终一次性取得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的,自取得收入之日起30日内申报纳税;
(3)个人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应在所得来源国的纳税年度终了、结清税款后的30日内申报
(四)申报纳税方式:本人直接申报、委托他人代为申报、邮寄方式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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