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未达起征点减免的增值税如何填写汇算清缴表?(A101010)
问:小规模未达起征点减免的增值税如何填写汇算清缴表?
答:小规模未达起征点减免的增值税,会计上一般计入营业外收入(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贷:营业外收入),在汇算清缴表中填写到A101010表26行营业外收入-其他。
注:如果账务上将减免的增值税计入了主营业务收入,根据您单位的实际业务填写第A101010表第3~8行。
政策依据:财会[2013]24号财政部印发《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的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中规定: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暂免征收部分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的通知》(财税[2013]52号,以下简称《通知》)相关规定,现就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营业税的有关会计处理规定如下:
小微企业在取得销售收入时,应当按照税法的规定计算应交增值税,并确认为应交税费,在达到《通知》规定的免征增值税条件时,将有关应交增值税转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小微企业满足《通知》规定的免征营业税条件的,所免征的营业税不作相关会计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