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征税范围:
(1)销售货物【提示】货物包括电力、热力、气体在内。
(2)进口货物。
(3)有偿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提示1】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者雇主提供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不包括在内。
【提示2】
(1)缝纫业务,应征收增值税。
(2)纳税人提供的矿产资源开采、挖掘、切割、破碎、分拣、洗选等劳务,应当缴纳增值税。
(3)电力公司向发电企业收取的过网费,征收增值税。
营改增征税范围:
1.交通运输服务:
(1)陆路运输服务(2)水路运输服务(3)航空运输服务(4)管道运输服务
【提示1】出租车公司向使用本公司自有出租车的出租车司机收取的管理费用,按照陆路运输服务缴纳增值税
【提示2】水路运输的程租、期租业务,属于水路运输服务
【提示3】航空运输的湿租业务,属于航空运输服务
【提示4】航天运输服务,按照航空运输服务
2.邮政服务:(1)邮政普遍服务;(2)邮政特殊服务;(3)其他邮政服务
3.电信服务:(1)基础电信服务
【提示】卫星电视信号落地转接服务,按照增值电信服务缴纳增值税
4.建筑服务:
(1)工程服务(2)安装服务(3)修缮服务(4)装饰服务(5)其他建筑服务
【提示1】固定电话、有线电视、宽带、水、电、燃气、暖气等经营者向用户收取的安装费、初装费、开户费、扩容费以及类似收费,按照安装服务缴纳增值税
【提示2】其他建筑服务包括钻井、拆除建筑物或者构筑物、平整土地、园林绿化、疏浚(不包括航道疏浚)、建筑物平移、搭脚手架、爆破、矿山穿孔、表面附着物剥离和清理等工程作业
5.金融服务:
(1)贷款服务(2)直接收费金融服务(3)保险服务(4)金融商品转让
【提示1】融资性售后回租取得的收入,按照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
【提示2】以货币资金投资收取的固定利润或者保底利润,按照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
【提示3】金融商品转让是指转让外汇、有价证券、非货物期货和其他金融商品所有权的业务活动
【提示4】存款利息、被保险人获得的保险赔付,不征收增值税
6.现代服务:
(1)研发和技术服务(包括研发服务、合同能源管理服务、工程勘察勘探服务、专业技术服务)
(2)信息技术服务(包括软件服务、电路设计及测试服务、信息系统服务、业务流程管理服务和信息系统增值服务)
(3)文化创意服务(包括设计服务、知识产权服务、广告服务和会议展览服务)
(4)物流辅助服务(包括航空服务、港口码头服务、货运客运场站服务、打捞救助服务、装卸搬运服务、仓储服务和收派服务)
(5)租赁服务(【提示2】将建筑物、构筑物等不动产或者飞机、车辆等有形动产的广告位出租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用于发布广告,按照经营租赁服务缴纳增值税)
【提示3】车辆停放服务、道路通行服务(包括过路费、过桥费、过闸费等)等按照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缴纳增值税
(6)鉴证咨询服务(包括认证服务、鉴证服务和咨询服务)【提示】翻译服务和市场调查服务按照“咨询服务”缴纳增值税
(7)广播影视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节目(作品)的制作服务、发行服务和播映(含放映)服务)
(8)商务辅助服务(包括企业管理服务、经纪代理服务、人力资源服务、安全保护服务)
7.生活服务:
(1)文化体育服务(2)教育医疗服务(3)旅游娱乐服务(4)餐饮住宿服务(5)居民日常服务
【提示】居民日常服务包括市容市政管理、家政、婚庆、养老、殡葬、照料和护理、救助救济、美容美发、按摩、桑拿、氧吧、足疗、沐浴、洗染、摄影扩印等服务
销售无形资产:(包括技术(包括专利技术和非专利技术)、商标、著作权、商誉、自然资源使用权和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
【提示】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包括基础设施资产经营权、公共事业特许权、配额、经营权(包括特许经营权、连锁经营权、其他经营权)、经销权、分销权、代理权、会员权、席位权、网络游戏虚拟道具、域名、名称权、肖像权、冠名权、转会费等
销售不动产:(包括建筑物、构筑物<道路、桥梁、隧道、水坝等建造物>等)
【提示】转让建筑物有限产权或者永久使用权的,转让在建的建筑物或者构筑物所有权的,以及在转让建筑物或者构筑物时一并转让其所占土地的使用权的,按照销售不动产缴纳增值税
混合销售: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服务又涉及货物,为混合销售。按照“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或按照“销售服务”缴纳增值税
兼营:纳税人的经营范围中既包括销售货物和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又包括销售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的行为(即多元化经营)。
纳税人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分别核算销售额的,按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计征;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从高适用税率或征收率计征。
【区分】
1.混合销售:同一项销售业务中涉及货物和应税服务,同时从同一客户处收取价款;
2.兼营:是纳税人兼有货物销售和服务两类业务,且不是发生在同一项业务当中
视同发生应税行为:
(1)视同销售货物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销售代销货物;
【提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收到代销清单或代销款二者之中的较早者。若均未收到,为发货满180天的当天。
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2)视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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