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进并投入使用500万以下的机器设备,税法允许当月还是次月一次性扣除?(A105080)
问:购进并投入使用500万以下的机器设备,税法允许当月还是次月一次性扣除?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设备、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执行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6号)固定资产在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所属年度一次性税前扣除,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九条:企业应当自固定资产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计算折旧。
因此在次月可以扣除,依据以上解释,如果企业在12月份购入该固定资产并在当月投入使用,依税法要求是在次月可以扣除,次年汇算清缴时一次性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