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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处置固定资产的损失能否税前扣除,是否需要填写A105090表?(A105090)

问:提前处置固定资产的损失能否税前扣除,是否需要填写A105090表?

答:情况一: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企业,未到使用年限提前处置固定资产损失,需要填写A102010表第17行“营业外支出-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同时填写A105090报表第7行“固定资产损失”。

情况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企业,未到使用年限提前处置固定资产损失,如会计上计入营业外支出科目,填写方式同上,如账务上计入了资产处置损益科目,建议填写A102010表第17行“营业外支出-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同时填写A105090报表第7行“固定资产损失”。如果是由于固定资产提前报废、损毁导致的提前处置,应同时填写第8行“其中固定资产盘亏、丢失、报废、损毁或被盗损失”。

注:根据总局2018年第15号公告,企业发生资产损失的相关资料不需要在年度纳税申报时一并报送税务机关,由企业留存备查即可。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第五条 企业发生的资产损失,应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后方能在税前扣除。未经申报的损失,不得在税前扣除。因此,企业在申报前需要向税务做出专项申报,此项损失才允许税前扣除,否则不允许进行税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