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企业可以提取特殊行业准备金?(A105120)
问:哪些企业可以提取特殊行业准备金?
答:按照我国新企业所得税法,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明确规定的特殊行业可以提取特殊行业准备金,并可以税前扣除。这些特殊行业包括:保险公司、证券行业、期货行业、金融企业、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和小额贷款公司。
政策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公司准备金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45号)、《关于保险公司农业巨灾风险准备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3号)、《关于证券行业准备金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11号)、《关于金融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5号)、《关于延长金融企业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税前扣除政策执行期限的通知》(财税[2011]104号)、《关于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有关准备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5号)等特殊行业准备金扣除政策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