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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征税收入形成固定资产计提的折旧如何纳税调整?(A105080)

问:不征税收入形成固定资产计提的折旧如何纳税调整?

答:对于会计上核算不征税收入形成固定资产计提的折旧填写在A105080账载金额中,税法规定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资产,其计算的折旧、摊销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税收金额的计税基础为扣除不征税收入支出后的金额,折旧填写按照扣除不征税支出后的资产计税基础计算的折旧额;纳税调整金额=账载折旧金额-税收折旧金额。

注:该项支出不通过A105040表调整。

政策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财政性资金、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1号)第三条规定,企业的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资产,其计算的折旧、摊销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