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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算清缴结束前未发放工资的月份缴纳的社保能否税前扣除?(A105050)

问:汇算清缴结束前未发放工资的月份缴纳的社保能否税前扣除?

答:汇算清缴结束前正常缴纳的社保是可以税前扣除的,但是汇算清缴结束前未发放的工资不允许税前扣除,要在A105050表第1行“工资薪金支出”进行纳税调整。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企业依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准予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