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能否税前扣除?
答: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资产,其计算的折旧、摊销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形成研发费用不能享受加计扣除优惠),相关资产形成的资产损失亦不得税前扣除。
政策依据:根据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企业的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或者财产,不得扣除或者计算对应的折旧、摊销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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