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4人阅读
汇算清缴-基础信息表中资产总额如何填写?(A000000)

问:汇算清缴-基础信息表中资产总额如何填写?

答:新疆地区资产总额填写全年季度平均值,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

注:

1、资产总额单位为万元,必须大于0,保留2位小数;

2、汇总纳税的企业,资产总额应包括分支机构的哦;

3、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

除新疆、陕西、甘肃的其他地区资产总额填报全年季度平均数,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平均值之和÷4。

注:

1、资产总额单位为万元,保留2位小数。

2、年度中间开业或终止经营的,以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

陕西、甘肃地区资产总额填报全年季度平均数,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平均值之和÷4。

注:

1、资产总额单位为万元,保留2位小数。

2、年度中间开业或终止经营的,以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

3、季初值和季末值的判断:例如:1至3月份,季初值就是1月初,也就是上年12月底的期末余额,季末值是3月的期末余额;依此类推。

相关政策请参考右侧图示:

政策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财税[2017]43号)二、本通知第一条所称从业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

所称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应按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

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

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