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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股息、红利常见问题(A107011)

【问题】如果A公司是连续持有C公司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持有时间超过12个月将该股权转让了,取得股票转让所得是否可以免税?

解决方法:这个问题的关键点在于将该股权进行了“转让”,这样取得的收入是财产转让所得。所以,应依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不享受免税优惠。但是如果有属于持有期间的股息红利所得部分,是免征企业所得税的。

【问题】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长期股权投资,取得股息、红利是否需要填写107011表?

解决方法:情况一:如果采用成本法核算,会计和税法上都是按照宣告分配股息红利的时间确认投资收益,符合免税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所得,需要填写A107011表。

情况二:如果采用权益法核算:上年根据持股比例和被投资方的盈利(或亏损)会计上确认投资收益(损失),但是税收上不确认投资收益(损失),上年需要进行通过A105030调减(或调增);今年被投资方宣布分配股息红利,会计上不计入投资收益,但是税收上确认投资收益,今年需要进行调增,所以需要先在A105030调整税会差异,同时在A107011填写免税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