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本表介绍(A105030)
本表适用于发生投资收益纳税调整项目的纳税人及从事股权投资业务的纳税人填报。
【提醒一】一般企业税会处理不一致,需要纳税调整的才需要填写本表;从事股权投资业务的纳税人无论是否税会一致均需要填写本表。
【提醒二】不通过本表调整的情况:①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属于减免税收入的(如国债利息收入),通过A107010《免税、减计收入及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或者A107011《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投资收益优惠明细表》;②处置投资项目按税收规定确认为损失的,通过A105090《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调整;③处置投资项目符合企业重组且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规定的,通过A105100《企业重组及递延纳税事项纳税调整明细表》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