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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本表介绍(A101010)

一般企业都需要填写此表,即除金融企业、事业单位和民间非营利组织外的企业填报。本表主要反映一般企业的收入情况,纳税人应根据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填报“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和“营业外收入”。

本表按会计口径填报,因此“营业收入”和“营业外收入”这两行的金额需要跟年度利润表中的对应行次金额一致,不一致的话需要核实申报数据填写是否有误。收入产生的税会差异通过A105010视同销售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特定业务纳税调整明细表》和A105020未按权责发生制确认收入纳税调整明细表》进行调整。

【特别提示】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化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有关措施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58号)规定,2018年度及以后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小型微利企业免于填报本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