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享受免税收入优惠的,纳税人需要填报主表A100000第17行(免税、减计收入及加计扣除)、《免税、减计收入及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0)第一部分和《免税、减计收入及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0),具体填报见下表。
《免税、减计收入及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0)适用于享受免税收入、减计收入和加计扣除优惠的纳税人填报。纳税人根据税法及相关税收政策规定,填报本年发生的免税收入、减计收入和加计扣除优惠情况。该表系一级附表,直接与主表A100000中的第17行对接。即将表A107010第31行填入主表A100000第17行“免税、减计收入及加计扣除”中。
A107010 免税、减计收入及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
行次 | 项 目 | 金 额 |
1 | 一、免税收入(2+3+6+7+8+9+10+11+12+13+14+15+16) | |
2 | (一)国债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 |
3 | (二)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免征企业所得税(填写A107011) | |
4 | 其中:内地居民企业通过沪港通投资且连续持有H股满12个月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填写A107011) | |
5 | 内地居民企业通过深港通投资且连续持有H股满12个月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填写A107011) | |
6 | (三)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 |
7 | (四)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科技企业孵化器)的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 |
8 | (五)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国家大学科技园)的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 |
9 | (六)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取得的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 |
10 | (七)投资者从证券投资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 |
11 | (八)取得的地方政府债券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 |
12 | (九)中国保险保障基金有限责任公司取得的保险保障基金等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 |
13 | (十)中国奥委会取得北京冬奥组委支付的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 |
14 | (十一)中国残奥委会取得北京冬奥组委分期支付的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 |
15 | (十二)其他1 | |
16 | (十三)其他2 | |
17 | 二、减计收入(18+19+23+24) | |
18 | (一)综合利用资源生产产品取得的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计收入 | |
19 | (二)金融、保险等机构取得的涉农利息、保费减计收入(20+21+22) | |
20 | 1.金融机构取得的涉农贷款利息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计收入 | |
21 | 2.保险机构取得的涉农保费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计收入 | |
22 | 3.小额贷款公司取得的农户小额贷款利息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计收入 | |
23 | (三)取得铁路债券利息收入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 |
24 | (四)其他 | |
25 | 三、加计扣除(26+27+28+29+30) | |
26 | (一)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填写A107012) | |
27 | (二)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填写A107012) | |
28 | (三)企业为获得创新性、创意性、突破性的产品进行创意设计活动而发生的相关费用加计扣除 | |
29 | (四)安置残疾人员所支付的工资加计扣除 | |
30 | (五)其他 | |
31 | 合计(1+17+25) |
1.国债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的申报
企业持有国务院财政部门发行的国债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收入金额填入表A107010第2行“(一)国债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该行填报纳税人根据相关税收政策规定的,持有国务院财政部门发行的国债取得的利息收入。
2.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免征企业所得税的申报
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免征企业所得税优惠涉及的主要表单有:《免税、减计收入及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0)第3行到第5行、《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优惠明细表》(A107011)和主表A100000第17行(免税、减计收入和加计扣除)。
3.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的申报
企业取得免征企业所得税的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金额,填入表A107010第6行“(三)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该行填报纳税人根据相关税收政策规定的,同时符合条件并依法履行登记手续的非营利组织取得的捐赠收入等免税收入,不包括从事营利性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符合非营利组织条件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取得的免征企业所得税的收入金额,填入表A107010第7行“(四)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科技企业孵化器)的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中,该行填报根据相关税收政策规定的,符合非营利组织条件的科技企业孵化器的收入。
符合非营利组织条件的国家大学科技园取得的免征企业所得税的收入金额,填入表A107010第8行“(五)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国家大学科技园)的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中,该行填报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大学科技园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98号)等相关税收政策规定的,符合非营利组织条件的国家大学科技园的收入。
4.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取得的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的申报报
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取得的免征企业所得税收入,填入表A107010第9行“(六)电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取得的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中,该行填报纳税人根据相关税收政策规定的,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取得的CDM项目温室气体减排量转让收入上缴国家的部分,国际金融组织赠款收入,基金资金的存款利息收入、购买国债的利息收入,国内外机构、组织和个人的捐赠收入。
5.投资者从证券投资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申报
投资者从证券投资基金分配中取得的免征企业所得税的收入,填入表A107010第10行“(七)投资者从证券投资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中,该行填报纳税人根据税收政策规定的,投资者从证券投资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
6.地方政府债券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的申报
企业取得免征企业所得税的地方政府债券利息收入金额,填入表A107010第11行“(八)取得的地方政府债券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中,该行填报纳税人根据相关税收政策规定的,取得的2009年、2010年和2011年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券利息所得,2012年及以后年度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券利息收入。
7.保险保障基金公司取得的保险保障基金等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的申报
中国保险保障基金公司取得的免征企业所得税的保险保障基金等收入,填入表A107010第12行“(九)中国保险保障基金有限责任公司取得的保险保障基金等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该行填报保险保障基金公司根据税收政策规定的,根据《保险保障基金管理办法》取得的境内保险公司依法缴纳的保险保障基金;依法从撤销或破产保险公司清算财产中获得的受偿收入和向有关责任方追偿所得,以及依法从保险公司风险处置中获得的财产转让所得,捐赠所得,银行存款利息收入,购买政府债券、中央银行、中央企业和中央级金融机构发行债券的利息收入,国务院批准的其他资金运用取得的收入。
8.中国奥委会取得北京冬奥组委支付的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的申报
中国奥委会取得的免征企业所得税的北京冬奥组委支付的收入金额,填报表A107010第13行“(十一)中国奥委会取得北京冬奥组委支付的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该行填报按照税收政策规定的,对按中国奥委会、主办城市签订的《联合市场开发计划协议》和中国奥委会、主办城市、国际奥委会签订的《主办城市合同》规定,中国奥委会取得的由北京冬奥组委分期支付的收入、按比例支付的盈余分成收入。
9.中国残奥委会取得北京冬奥组委支付的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的申报
中国残奥委会取得免征企业所得税的北京冬奥组委分期支付的收入金额,填入表A107010第14行“(十二)中国残奥委会取得北京冬奥组委分期支付的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该行填报按照税收政策规定的,中国残奥委会根据《联合市场开发计划协议》取得的由北京冬奥组委分期支付的收入。
本表“一、免税收入”“二、减计收入”“三、加计扣除”项目均预留了“其他”填报行次,主要是为了满足今后新出台税收优惠政策的临时填报需要,应当提请纳税人注意,不得随意填报这些行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