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从证券投资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
(一)投资者从证券投资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第二条第(二)项的规定,对投资者从证券投资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二)主要留存备查资料
对投资者从证券投资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属于预缴享受优惠事项。汇算清缴纳税申报后,纳税人需要留存备查的主要资料有:①购买证券投资基金记账凭证;②证券投资基金分配公告;③免税的分配收入明细账及按月汇总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