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检查是正确纳税的保障,是税收管理的重要环节,也是贯彻国家税收政策法规、严肃税收纪律、加强纳税监督、堵塞税收漏洞、纠正错漏、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的一项必要措施。个人所得税的纳税检查包括以下方面:
一、工资、薪金所得的检查
二、劳务报酬、稿酬所得的检查
三、特许权使用费、财产租赁、财产转让所得的检查
四、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其他所得,偶然所得项目的检查
五、个体工商业户生产经营所得的检查
六、承包、承租企事业单位所得的检查
七、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检查
本文将针对第三点中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检查重点讲解。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指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
上述四种权利及其他权利由个人提供或转让给他人使用时,会取得相应的收入。这类收入不同于一般所得,所以单独列为一类征税项目。对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征税办法,各国不尽一致。如有的国家对转让专利权所得征收资本利得税,而我国是将提供和转让合在一起,一并列入个人所得税的征税范围。
根据税法规定,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不包括稿酬的所得,对于作者将自己的文字作品手稿原件或复印件公开拍卖(竞价)取得的所得,属于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所得,故应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一)特许权使用费收入的检查
按照税法规定,特许权使用费收入以一项特许权的一次许可使用所取得的收入为一次,分次计税;属于同一项目连续性收入的,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在检查时可通过向专利主管部门了解纳税人专利拥有情况、特许权使用单位无形资产账户和直接费用账户借方业务内容及原始凭证,分析纳税人的应税收入状况,看是否存在隐瞒收入现象。
(二)费用扣除的检查
特许权使用费是以个人每次取得的收入,定额或定率减除规定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定额减除费用800元;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预缴时按定率减除20%的费用。一个纳税年度终了后按相关规定汇算清缴,适用3%-45%的超额累进税率。
除了按照税法规定实行定额与定率扣除以外,对个人从事技术转让中所支付的中介费,若能提供有效合法凭证,允许从其所得中扣除。但在检查时应注意纳税人能否提供合法的有效凭证,看是否存在虚列费用税前扣除的现象。
【案例】 费用扣除的检查
李先生2019年度通过某中介机构将自己获得的一项专利技术转让,取得收入200000元,拍卖时支付相关税费5000元,能够提供有效合法凭证。李某转让专利技术所得应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李某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 (200000 - 5000)×(1-20%)×20%=31200(元)
一个纳税年度终了后,李某依据相关税法规定,进行汇算清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