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5人阅读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

       亿企智库提示——自2019年1月1日起,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并入综合所得,按照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2018年修正)执行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个人每次取得的收入,收入额减除规定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减除费用,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1号,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费用扣除方法与劳务报酬所得相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纳税时间为按次预扣预缴,年终汇算清缴,税款多退少补。

(“每次”:以一项特许权的一次许可使用所取得的收入为一次,属于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属于同一项目连续性收入的,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2018年修正)规定,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属于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综合所得年度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表(适用于年度计算):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综合所得适用

级数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

1

不超过36000元的

3

0

2

超过36000元至144000元的部分

10

2520

3

超过144000元至300000元的部分

20

16920

4

超过300000元至420000元的部分

25

31920

5

超过420000元至660000元的部分

30

52920

6

超过660000元至960000元的部分

35

85920

7

超过960000元的部分

45

181920

年度计算个人所得税: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56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1号

居民个人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应预扣预缴税额=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20%

减除费用:

①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每次收入-费用800元)×20%

②每次收入四千元以上的: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每次收入×(1-20%)×20%

非居民个人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5]205号)的规定,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额-允许扣除的税费-费用扣除标准-准予扣除的捐赠额

风险评估——

“特许权使用费、财产租赁、财产转让所得的检查”中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检查

税收征管——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业务范围、填写说明与计税公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