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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表内逻辑(非货币性资产投资递延纳税调整明细表)

第10列=5列-7列(本列只在非货币性资产投资税收确认转让收入实现年度的当年填报,以后递延期间不再填报)。当第15、16、17、18列=0时,第10列=0。

第18列=13列-9列。

当第14、15、16、17、18列均≠0,14列绝对值=15列+16列+17列+18列的绝对值。

当第10列>0时,第19列=第10列-第13列;第10列<=0时,第19列=上年度明细表的相应行次-本表第13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