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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表间逻辑(企业重组所得税特殊性税务处理报告表(企业分立))

1. 本表为《企业重组所得税特殊性税务处理报告表》的附表。

2. 依年度申报表A105100企业重组纳税调整明细表》第11行第4列金额大于“0”为前提条件处理。

3. 分立企业可弥补的被分立企业尚未弥补的亏损额:与A106000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明细表第6行第3列不存在校验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