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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年度分摊常见问题(A109000)

【问题一】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发生的费用,能否在总机构汇算清缴时税前扣除?

解决方法:根据总局2012年第57号公告,汇总纳税企业总机构对非法人二级分支机构的财务、业务、人员等直接进行统一核算和管理,所以总公司在汇总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已经包括了分支机构的收入和费用,也就是说分支机构的费用是可以在总机构汇总申报时扣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