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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本表介绍(A108030)

本表填报纳税人本年度发生的来源于不同国家或地区的境外所得按照我国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抵免的所得税额。

抵免限额:抵免限额为该项所得依照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采用分国不分项的计算原则。

境外所得税抵免额:企业取得的所得已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税额,不超过抵免限额的部分可以从其当期应纳税额中抵免;超过抵免限额的部分,可以在以后5个年度内,用每年度抵免限额抵免当年应抵税额后的余额进行抵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