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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捐赠政策延伸及案例(A105070)

1、2016年9月1日正式实施的《慈善法》第七十六条: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捐赠财产用于慈善活动的,依法享受税收优惠。企业慈善捐赠支出超过法律规定的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的部分,允许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但是2016年汇算清缴时并未公布相关的税收规定,2016年汇算清缴的报表格式也没有做相应的调整,直到2017年汇算清缴期时,才公布了相应的报表及政策条文(财税[2018]15号)。

2、《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公益性捐赠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结转扣除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5号):一、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用于慈善活动、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本条所称公益性社会组织,应当依法取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

本条所称年度利润总额,是指企业依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计算的大于零的数额。

二、企业当年发生及以前年度结转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准予在当年税前扣除的部分,不能超过企业当年年度利润总额的12%。

三、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未在当年税前扣除的部分,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扣除,但结转年限自捐赠发生年度的次年起计算最长不得超过三年。

四、企业在对公益性捐赠支出计算扣除时,应先扣除以前年度结转的捐赠支出,再扣除当年发生的捐赠支出。

五、本通知自2017年1月1日起执行。2016年9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未在2016年税前扣除的部分,可按本通知执行。

理解:由于《慈善法》在2016年9月1日进行了修改,因此为了两部法律《慈善法》和《企业所得税法》的衔接,如2016年9月1日后发生且未税前扣除的捐赠额,可以在2017年,2018年,2019年税前扣除。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是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发生的捐赠支出超过限额未在2016年税前扣除的部分,不能再结转扣除。如果2016年发生多笔捐赠如何处理,目前理解是遵循先进先出法的原理。

【案例】

某企业2016年6月发生符合限额扣除条件的公益性捐赠支出20万元,10月发生符合限额扣除条件的公益性捐赠支出6万元,2016年利润总额为100万;2017发生符合限额扣除条件的公益性捐赠支出3万元,2017年利润总额为30万;2018年发生符合限额扣除条件的公益性捐赠支出8万元,非公益性捐赠6万元,准予全额扣除的公益性捐赠10万元,2018年利润总额100万元(不考虑其他事项)。

【解析】

1.2016年公益性捐赠支出扣除限额为100*12%=12万。2016年度汇算清缴时,准予税前扣除的公益性捐赠为12万元。剩余26-12=14万元未在2016年税前扣除。由于6月的12万元已扣除,剩余8万元未扣除,10月的6万元未扣除。则:6月剩余的8万元不能再扣除,10月的6万元准予结转在2017、2018、2019年依次扣除。

2.2017年公益性捐赠支出扣除限额为30*12%=3.6万元,2017年度汇算清缴时,先扣除上年结转的,则2016年仍有6-3.6=2.4万元未在2017年扣除,准予结转在2018、2019年依次扣除。2017年发生的3万元未在当年税前扣除,准予结转在2018、2019、2020年依次扣除。

3.2018年公益性捐赠支出扣除限额为100*12%=12万,2018年度汇算清缴时,先扣除2016年结转的2.4万元,再扣除2017年结转的3万元,再扣除当年的6.6万元(12-2.4-3=6.6万元),剩余8-6.6=1.4准予结转在2019、2020、2021年依次扣除。

填表示例如下:

A105070 捐赠支出及纳税调整明细表(2017年度)

行次

项目

账载金额

以前年度结转可扣除的捐赠额

按税收规定计算的扣除限额

税收金额

纳税调增金额

纳税调减金额

可结转以后年度扣除的捐赠额

1

2

3

4

5

6

7

1

一、非公益性捐赠


*

*

*


*

*

2

二、全额扣除的公益性捐赠


*

*


*

*

*

3

三、限额扣除的公益性捐赠(4+5+6+7)

3

6

3.6

3.6

3

3.6

5.4

4

前三年度(年)

*


*

*

*


*

5

前二年度(年)

*


*

*

*



6

前一年度(2016年)

*

6

*

*

*

3.6

2.4

7

本年(2017年)

   3

*

3.6

3.6

3

*

3

8

合计(1+2+3)

30 

20 

3.6 

3.6

3

3.6

5.4

A105070 捐赠支出及纳税调整明细表(2018年度)

行次

项目

账载金额

以前年度结转可扣除的捐赠额

按税收规定计算的扣除限额

税收金额

纳税调增金额

纳税调减金额

可结转以后年度扣除的捐赠额

1

2

3

4

5

6

7

1

一、非公益性捐赠

6

*

*

*

 6

*

*

2

二、全额扣除的公益性捐赠

10 

*

*

10 

*

*

*

3

三、限额扣除的公益性捐赠(4+5+6+7)

8

5.4

12

12

1.4

5.4

1.4

4

前三年度(年)

*


*

*

*


*

5

前二年度(2016年)

*

2.4

*

*

*

2.4


6

前一年度(2017年)

*

3

*

*

*

3


7

本年(2018年)

8

*

12

12

1.4

*

1.4

8

合计(1+2+3)

24

5.4

12

22

7.4

5.4

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