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1、按8%扣除(2018年新政策):根据财税[2018]51号文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即,所有类型的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扣除比例都是8%)
2、全额扣除:现行税法规定,有四类企业的职工培训费用可以不受前款所述的扣除比例限制,全额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①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软件生产企业的职工培训费支出:《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执行中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02号)软件生产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中的职工培训费用,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规定,可以全额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软件生产企业应准确划分职工教育经费中的职工培训费支出,对于不能准确划分的,以及准确划分后职工教育经费中扣除职工培训费用的余额,一律按照《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比例扣除。《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7号) 第六条: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符合条件软件企业的职工培训费用,应单独进行核算并按实际发生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②航空企业实际发生的空勤训练费支出: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第三条规定,航空企业实际发生的飞行员养成费、飞行训练费、乘务训练费、空中保卫员训练费等空勤训练费用,根据《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可以作为航空企业运输成本在税前扣除。
③核力发电企业实际发生的核电厂操纵员发生的培养费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29号文件第四条规定,核力发电企业为培养核电厂操纵员发生的培养费用,可作为企业的发电成本在税前扣除。
④动漫企业的职工培训费:《关于扶持动漫产业发展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5号):经认定的动漫企业自主开发、生产动漫产品,可申请享受国家现行鼓励软件产业发展的所得税优惠政策。即职工培训费用可按实际发生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小结:企业发生的职工培训费用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全额扣除必须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第一,必须是航空企业、软件和集成电路企业、核电企业、动漫企业四类中的一种;第二,职工培训费用必须与职工教育经费严格区分,单独核算,不得相互计入;第三,必须是实际发生的费用。
例:某软件生产企业2018年共实际发生工资薪金支出200万元,职工教育经费20万元(其中职工培训费用2万元能准确划分),计算该企业2018年税前准予扣除的职工教育经费(上年职工教育经费无结转扣除额)。
解:企业发生职工培训费用2万元允许全额扣除,其他职工教育经费支出20-2=18万元,其中不超过工资总额8%的部分即200*8%=16万元,准予在当年度税前扣除。共准予扣除:16+2=18万元。剩余的20-18=2万元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注意:如果不能准确划分职工教育经费中的职工培训费用,则只允许扣除16万元,剩余的4万元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延伸】关于职工教育经费的核算内容及其他详细规定,可以参考财建[2006]317号文件。
一、问:软件公司的职工培训费是否计入8%的职工教育费的扣除总额。如果职工培训费已经超过了工资薪金总额的8%,是不是意味着其他的职工教育经费无法在当期进行税前扣除?
答:不是这样理解的。软件生产企业的职工培训费的税务处理:
1.如果能准确划分职工教育经费中的职工培训费支出,则职工培训费据实扣除。职工教育经费中扣除职工培训费用的余额,在工资总额的8%范围内税前扣除。
2.如果不能准确划分,将职工培训费列入职工教育经费,一并在工资总额的8%范围内税前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二、问:企业职工参加社会上的学历教育所需费用可以计入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吗?
答:不可以,根据财建[2006]317号第三条“(九)企业职工参加社会上的学历教育以及个人为取得学位而参加的在职教育,所需费用应由个人承担,不能挤占企业的职工教育培训经费。”之规定,企业职工参加社会上的学历教育所需费用由个人承担,不能挤占企业的职工教育培训经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