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7.1 填写说明
填报纳税人根据有关文件规定,为创新基层党建工作、建立稳定的经费保障制度发生的党组织工作经费及纳税调整情况,只要发生党组织工作经费就需要填报该栏次,无论企业是否需要纳税调整。
“账载金额”填报纳税人根据会计核算计入“管理费用”中的党组织工作经费,本栏根据A104000表单“党组织工作经费”栏次填写;
“税收金额”填报纳税人按照税法规定允许税前扣除的党组织工作经费,企业发生的党组织工作经费未超过税法扣除限额的部分允许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需要纳税调增。本栏应根据A105050表第1行第5列×1%的数值、账载金额以及实际发生额分析填写。
第1列-第2列>0,纳税调增,将余额填写至第3列;第1列-第2列=0,无需纳税调整。
5.17.2 政策依据
组通字[2014]42号 中共中央组织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工作经费问题的通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应当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规定和中办发[2012]11号文件“建立并落实税前列支制度”等要求,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工作经费纳入企业管理费列支,不超过职工年度工资薪金总额1%的部分,可以据实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组通字[2017]38号 中共中央组织部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党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有企业党组织工作经费问题的通知规定:纳入管理费用的党组织工作经费,实际支出不超过职工年度工作薪金总额1%的部分,可以据实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年末如有结余,结转下一年度使用。累计结转超过上一年度职工工资总额2%的,当年不再从管理费用中安排。
5.17.3 案例解析
【案例】某国有企业,2018年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1%计提党组织工作经费10万元,实际支付党组织工作经费8万元,假设该公司没有预留党费,2018年该企业实际支出职工工资1000万。
会计处理:
借:管理费用—党组织经费 10
贷:其他应付款—党组织经费 10
借:其他应付款—党组织经费 8
贷:银行存款 8
税务处理:
行次 | 项 目 | 账载金额 | 税收金额 | 调增金额 | 调减金额 |
1 | 2 | 3 | 4 | ||
12 | 二、扣除类调整项目(13+14+…24+26+27+28+29+30) | * | * | 20000 | |
29 | (十六)党组织工作经费 | 100000 | 80000 | 20000 | |
45 | 合计(1+12+31+36+43+44) | * | * | 2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