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8人阅读
3.1 主营业务收入(A101010)

填报纳税人主要经营业务和其他经营业务取得的收入总额,本行根据“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自动生成合计数。

3.1 主营业务收入

主营业务收入是指企业经常性的、主要业务所产生的收入,比如服装厂销售衣服取得的收入、咨询公司提供咨询服务、安装公司提供安装服务等。不同行业根据实际发生的业务性质分如下项目填列:

3.1.1 销售商品收入

填报从事工业制造、商品流通、农业生产以及其他商品销售的纳税人取得的主营业务收入。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开发产品(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除外)取得的收入也在此行填报。

第4行“其中: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收入”:填报纳税人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应确认的主营业务收入,本行不参与计算。

3.1.2 提供劳务收入

填报纳税人从事建筑安装、修理修配、交通运输、仓储租赁、邮电通信、咨询经纪、文化体育、科学研究、技术服务、教育培训、餐饮住宿、中介代理、卫生保健、社区服务、旅游、娱乐、加工以及其他劳务活动取得的主营业务收入。

【提示】准则上提供劳务收入和增值税上应税劳务不是一个概念。

3.1.3 建造合同收入

填报纳税人建造房屋、道路、桥梁、水坝等建筑物,以及生产船舶、飞机、大型机械设备等取得的主营业务收入。

【区分】建造合同收入与提供劳务收入中的“建筑安装”:建造合同收入强调的“建造”和“生产”相关资产(主要指不动产以及船舶、飞机、大型机械设备等),而提供劳务收入中的建筑安装范围比较广。比如建筑企业给某单位盖房子取得收入属于建造合同收入,但是给房屋进行修缮、装饰属于提供劳务收入;另外像生产船舶、飞机、大型机械设备一般工期比较长,可以从是否跨年或超过12个月来判断。

3.1.4 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

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主要是指转让企业商标权、专利权、专营权、软件、版权等资产的使用权形成的使用费收入。需要看下“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是否属于公司的主营业务,如果是租赁公司填写在此行,如果不属于公司的主营业务,则填写在“其他业务收入”的对应栏次。

【区分】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与提供劳务收入中的“仓储租赁”:让渡资产使用权只是单纯的把无形资产、固定资产进行出租,出租方一般不提供其他后续服务;而提供劳务收入中的仓储租赁的甲方除了提供租赁场地外,还需要安排人员看管货物或维护仓库设施。具体判断时可以结合用户的实际业务。

3.1.5 其他

填报纳税人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核算、上述未列举的其他主营业务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