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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类型(基础信息表)

纳税人为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的,从《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类型代码表》中选择相应的代码填报本项。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无论是否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均应填报本项。

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是指符合《财政部 税务总局 商务部 科技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将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所得税政策推广至全国实施的通知》(财税[2017]79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商务部 科技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将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地区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所得税政策推广至全国实施的通知》(财税[2018]44号)等文件规定的企业。

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类型代码表

代码

类型

大类

小类

110

服务外包类

信息技术外包服务(ITO)

120

技术性业务流程外包服务(BPO)

130

技术性知识流程外包服务(KPO)

210

服务贸易类

计算机和信息服务

220

研究开发和技术服务

230

文化技术服务

240

中医药医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