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甲公司为建筑工程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8年10月12日,公司一台土石方挖掘设备因使用期满已丧失使用功能经批准报废,该设备为“营改增”试点之前购入且当时并未抵扣进项税额,购进时设备原价为234000元,累计已计提折旧220000元,已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为3400元。在报废清理过程中,以银行存款支付清理费用3000元,收到残料变卖收入为6180元。假设该固定资产原值和累计折旧无税会差异,甲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请问甲公司如何进行会计和税务处理?
一、会计处理
1.固定资产转入固定资产清理
借:固定资产清理10600
累计折旧220000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3400
贷:固定资产234000
2.支付清理费用3000元
借:固定资产清理3000
贷:银行存款3000
3.收到残料变卖收入6180元。《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第一条第十四款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取得的固定资产,按照现行旧货相关增值税政策执行。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是指纳税人根据财务会计制度已经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即该业务可以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应确认增值税=6180÷(1+3%)×2%=120元。
借:银行存款6180
贷:固定资产清理6000
应交税费——简易计税180
借:应交税费——简易计税60
贷:固定资产清理60
借:应交税费——简易计税120
贷:银行存款等120
4.结转固定资产净损益。
借:营业外支出—非流动资产报废损失7540
贷:固定资产清理7540
二、税务处理
在进行2018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会计上确认的固定资产报废损失为7540元,税法上计算的固定资产报废损失=6060-(234000-220000)-3000=-10940元。应进行纳税调减=10940-7540=3400元。2018年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填写如下所示:


特别提示:
1.对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因出售、转让等原因产生的固定资产处置利得或损失应计入“资产处置损益”科目。因已丧失使用功能或因自然灾害发生的毁损等原因而报废清理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应计入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
2.纳税人销售旧货,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自行开具或者由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案例】甲公司有一台设备(“营改增”试点之前购入当时并未抵扣其进项税额),因使用期满已丧失使用功能经批准报废。该设备原价为186700元,累计已计提折旧177080元,已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为2500元。在报废清理过程中,以银行存款支付清理费用5000元,收到残料变卖收入为6500元(不含税),符合税收政策规定按照简易计税方式计税,假设该固定资产原值和累计折旧无税会差异。甲公司的会计和税务处理如下。
①固定资产转入清理。
借:固定资产清理 7120
累计折旧 177080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2500
贷:固定资产 186700
②发生清理费用。
借:固定资产清理 5000
贷:银行存款 5000
③收到固定资产残料变价收入。
借:银行存款 6630
贷:固定资产清理 6630
④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取得的固定资产,按照现行旧货相关增值税政策执行。即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纳税人销售旧货,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自行开具或者由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a.借:固定资产清理(6500×3%) 195
贷:应交税费——简易计税(计提) 195
b.按简易办法依照3%的征收率,计算减征1%的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简易计税(扣减)(6500×1%) 65
贷:固定资产清理 65
c.按简易办法依照3%的征收率,减按2%计算缴纳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简易计税(缴纳)(6500×2%) 130
贷:银行存款 130
⑤结转固定资产净损益。按照《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及其《解读》规定,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在“营业外支出”行项目反映。这里的“毁损报废损失”通常包括因自然灾害发生毁损、已丧失使用功能等原因而报废清理产生的损失。
借:营业外支出——处置非流动资产损失 5620
贷:固定资产清理 5620
税务处理:固定资产报废损失=6630-(186700-177080)-5000-130=-8120(元)。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填写实务如表所示。
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 A105090
行次 |
项目 | 资产损失的账载金额 | 资产处置收入 | 赔偿 收入 | 资产计税基础 | 资产损失的税收金额 | 纳税调整金额 |
1 | 2 | 3 | 4 | 5(4-2-3) | 6(1-5) | ||
7 | 四、固定资产损失 | 5620 | 1500 | 0 | 9620 | 8120 | -2500 |
8
| 其中;固定资产盘亏、丢失、报废、损毁或被盗损失 | 5620
| 1500
| 0
| 9620
| 8120
| -2500
|
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 A105000
行次
|
项目
| 账载 金额 | 税收 金额 | 调增 金额 | 调减 金额 |
1 | 2 | 3 | 4 | ||
31
| 三、资产类调整项目(31+ 32+33+34) | * | * | ||
34 | (三)资产损失(填写A105090) | 5620 | 8120 | 250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