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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7年版)修订说明:A108000 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明细表

本表没有调整,仅仅是调整了填报说明。

第 1 列“国家(地区)”:纳税人若选择“分国(地区)不分项”的境外所得抵免方式,填报纳税人境外所得来源的国家(地区)名称,来源于同一国家(地区)的境外所得合并到一行填报;纳税人若选择“不分国(地区)不分项”的境外所得抵免方式,无需填报。调整的是,如果选择不分国(地区)不分项时,不需要填报第一列,其实只是一个简单的减化工作。

另外在填报说明中,细化了一个用词表述:

第 6 列“抵减境内亏损”:当纳税人选择用境外所得抵减弥补境内亏损时,填报纳税人境外所得按照税收规定抵减境内的亏损额(包括抵减的当年度境内亏损额和弥补的以前年度境内亏损额);

当纳税人选择不用境外所得抵减弥补境内亏损时,填报 0。

当年度的,不用弥补,改用抵减,之前年度的才用弥补,这样的表述更为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