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认证方法
(1)大厅认证
(2)网上(扫描)认证
(3)勾选认证
纳税信用A、B、C、M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销售方使用新系统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可以不再进行扫描认证,登录本省增值税发票查询平台,查询、选择用于申报抵扣或者出口退税的增值税发票信息,未查询到对应发票信息的,仍可进行扫描认证。(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7号、2016年第23号、2016年第71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8号);增值税发票查询平台的登录地址由各省税务局确定并公布。
在勾选平台中,可以查询的发票指状态为正常且未超过认证期、金额为正数的发票;对可以抵扣发票的确认每个月只能做一次(在确认前可以多次执行勾选、取消勾选的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