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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巷工程如何进行财税处理?

矿山井巷工程是矿山维持正常回采作业所需的竖井、斜井(含斜坡道)、溜矿井、天井、隧道、平巷、各种地下硐室工程等的总称。井巷工程,完工后转做固定资产,不能像设备一样提取折旧,而是提取“井巷费”,井巷费就相当于设置的折旧。

1.相关会计处理

煤矿筹建,井巷工程建设期间:

借:在建工程

  贷:原材料(银行存款等)

井巷工程完工,

借:固定资产

  贷:在建工程

生产经营月份提取井巷维简费,

借:制造费用—井巷维简费

  贷:专项储备—井巷费

月末将井巷费余额转入固定资产折旧,

借:专项储备—井巷费

  贷:累计折旧

煤矿接续生产期间形成的井巷工程,建设期间:

借:在建工程

  贷:原材料(银行存款等)

井巷工程完工,

借:固定资产

  贷:在建工程

同时,

借:专项储备

  贷:累计折旧

2.相关税务处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煤矿企业维简费和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规定,自2011年5月1日起,企业按照有关规定预提的维简费和安全生产费用,不得在税前扣除。

筹建期间的井巷工程,可以按实际发生的维简费中井巷费的金额作为计提折旧的基数,按税法规定的年限计提折旧在税前扣除;持续生产期间形成的井巷工程,应当按税法规定在不短于20年的期限计提折旧并税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