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煤生产中使用的12种专用工具,是指风钻(煤电钻)、风镐、矿灯、7.5KW以下的电动机和水泵、200A以下的低值防爆开关、IOKVA以下的变压器、局部通风机、容量在4吨以下的矿车(坑木台车、平板车)、综合保护器、自救器和瓦斯检定器。
会计核算计入生产成本,账务处理,
借:生产成本
贷:原材料
税法规定,这12种专用工具应当按固定资产来管理,按税收相关规定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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