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附列资料
税款所属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纳税人名称(公章): 金额单位:元至角分
应税行为(3%征收率)扣除额计算 |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生额 | 本期扣除额 | 期末余额 | ||
1 | 2 | 3(3≤1+2之和,且3≤5) | 4=1+2-3 | ||
应税行为(3%征收率)计税销售额计算 | |||||
全部含税收入(适用3%征收率) | 本期扣除额 | 含税销售额 | 不含税销售额 | ||
5 | 6=3 | 7=5-6 | 8=7÷1.03 | ||
应税行为(5%征收率)扣除额计算 |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生额 | 本期扣除额 | 期末余额 | ||
9 | 10 | 11(11≤9+10之和,且11≤13) | 12=9+10-11 | ||
应税行为(5%征收率)计税销售额计算 | |||||
全部含税收入(适用5%征收率) | 本期扣除额 | 含税销售额 | 不含税销售额 | ||
13 | 14=11 | 15=13-14 | 16=15÷1.05 | ||
一、本附列资料由销售服务有扣除项目的纳税人填写,各栏次均不包含免征增值税项目的金额。
二、各栏填写说明。
(一)第1栏“期初余额”:填写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行为扣除项目上期期末结存的金额,试点实施之日的税款所属期填写“0”。
(二)第2栏“本期发生额”:填写本期取得的按税法规定准予扣除的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行为扣除项目金额。
(三)第3栏“本期扣除额”:填写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行为扣除项目本期实际扣除的金额。
第3栏“本期扣除额”≤第1栏“期初余额”+第2栏“本期发生额”之和,且第3栏“本期扣除额”≤第5栏“全部含税收入(适用3%征收率)”。
(四)第4栏“期末余额”:填写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行为扣除项目本期期末结存的金额。
(五)第5栏“全部含税收入(适用3%征收率)”:填写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行为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数额。
(六)第6栏“本期扣除额”:填写本附列资料第3栏“本期扣除额”的数据。
第6栏“本期扣除额”=第3栏“本期扣除额”。
(七)第7栏“含税销售额”:填写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行为的含税销售额。
第7栏“含税销售额”=第5栏“全部含税收入(适用3%征收率)”第6栏“本期扣除额”。
(八)第8栏“不含税销售额”:填写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行为的不含税销售额。
第8栏“不含税销售额”=第7栏“含税销售额”÷1.03,与《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第1栏“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3%征收率)”“本期数”“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栏数据一致。
(九)第9栏“期初余额”:填写适用5%征收率的应税行为扣除项目上期期末结存的金额,试点实施之日的税款所属期填写“0”。
(十)第10栏“本期发生额”:填写本期取得的按税法规定准予扣除的适用5%征收率的应税行为扣除项目金额。
(十一)第11栏“本期扣除额”:填写适用5%征收率的应税行为扣除项目本期实际扣除的金额。
第11栏“本期扣除额”≤第9栏“期初余额”+第10栏“本期发生额”之和,且第11栏“本期扣除额”≤第13栏“全部含税收入(适用5%征收率)”。
(十二)第12栏“期末余额”:填写适用5%征收率的应税行为扣除项目本期期末结存的金额。
(十三)第13栏“全部含税收入(适用5%征收率)”:填写纳税人适用5%征收率的应税行为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数额。
(十四)第14栏“本期扣除额”:填写本附列资料第11栏“本期扣除额”的数据。
第14栏“本期扣除额”=第11栏“本期扣除额”。
(十五)第15栏“含税销售额”:填写适用5%征收率的应税行为的含税销售额。
第15栏“含税销售额”=第13栏“全部含税收入(适用5%征收率)”第14栏“本期扣除额”。
(十六)第16栏“不含税销售额”:填写适用5%征收率的应税行为的不含税销售额。
第16栏“不含税销售额”=第15栏“含税销售额”÷1.05,与《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第4栏“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5%征收率)”“本期数”“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栏数据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