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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5号 湖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延长2015年12月纳税申报期限的公告[全文废止]

湖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延长2015年12月纳税申报期限的公告[全文废止]

湖北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5号           2015-11-30

亿企智库提示——依据湖北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5号 湖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有效的地方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和废止失效的地方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本法规全文废止。

由于新修订的财产和行为税各税种纳税申报表将于12月1日起正式投入使用,湖北省地方税务局电子税务局届时也将同步上线。为保障纳税人权益,将全省2015年12月纳税申报期限顺延至12月25日。

特此公告。

湖北省地方税务局

2015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