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国税所[1999]430号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是否享受普通高校企业所得税政策的批复的通知[全文废止]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是否享受普通高校企业所得税政策的批复的通知[全文废止]
京国税所[1999]430号 1999-09-16
亿企智库提示——依据京国税发[2007]212号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本法规全文废止。
各区、县国家税务局、直属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可否享受普通高校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批复》(国税函[1999]558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并依照财税字[1994]1号《通知》和京国税[1997]130号《通知》,对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所属校办企业(名单附后)办理有关税收减免税手续。
附: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所属校办企业名单
一九九九年九月十六日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所属校办企业名单
1.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西城区
2.中央广播电视大学音像出版社西城区
3.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杂志社西城区
4.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教材交流中心石景山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