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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国税征[1999]347号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调整北京市普通发票种类和提高普通发票防伪措施的通知的补充通知[全文废止]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调整北京市普通发票种类和提高普通发票防伪措施的通知的补充通知[全文废止]

京国税征[1999]347号           1999-07-27

亿企智库提示——依据京国税发[2007]212号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本法规全文废止。

各区、县国家税务局,直属分局:

《关于调整北京市普通发票种类和提高普通发票防伪措施的通知》(京国税[1999]第111号)所附“发票种类”中遗漏了“北京市地方建筑材料专用发票”,现补充通知,在发票种类中增加“北京市地方建筑材料专用发票”。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