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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税中[1994]518号 北京市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远集团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全文废止]

北京市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远集团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全文废止]

京税中[1994]518号           1994-08-22

亿企智库提示——依据京国税发[2007]212号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本法规全文废止。

东城、西城、朝阳、丰台区分局(区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函发[1994]45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远集团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1994年8月22日

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远集团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