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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地税地[2009]27号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车船税征管若干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车船税征管若干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京地税地[2009]27号          2009-01-22

亿企智库提示——依据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3年第19号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税收规范性文件废止目录的公告,本法规全文废止。

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各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车船税征管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8]48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二〇〇九年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