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中国船级社检验业务使用税务发票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京地税票[2004]239号 2004-05-11
亿企智库提示——依据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3年第19号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税收规范性文件废止目录的公告,自2014年1月30日起,本法规全文废止。
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各分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船级社检验业务使用税务发票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4]488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结合我局发票管理的有关规定,现就《中国船级社检验业务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领购、使用等问题通知如下,请依照执行。
一、中国船级社对在中国登记或者拟在中国登记的入级船舶、海上设施、船运货物集装箱及其相应的材料、产品和设备进行检验并签发证书,以及根据船东申请进行的公证检验收取船舶检验费开具的凭证,统一使用国家税务总局指定的,由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印制的《专用发票》。
二、市局指定北京市东城区地方税务局负责向中国船级社统一发售《专用发票》,并由中国船级社负责下发各分支机构使用。
三、鉴于《专用发票》在全国范围内使用,目前暂按非税控机打发票管理,打印发票按照《专用发票》的格式要求,使用单位自行开发的打印程序。
四、按照国家税务总局《通知》的要求,中国船级社要定期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发票领购、使用情况,以及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它材料,定期报送的时间由主管税务机关确定。
五、中国船级社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征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发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发票的领购、开具、保管等管理制度。对违反《征管法》和《发票管理办法》的行为,税务机关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本通知自文到之日起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船级社检验业务使用税务发票问题的通知
二〇〇四年五月十一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船级社检验业务使用税务发票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04]48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
近接交通部《关于申请监制中国船级社专用税务发票事宜的函》(交函财[2004]37号),现将中国船级社专用税务发票使用问题通知如下:
一、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中国船级社检验费性质问题的复函》(财综[2003]81号)第二条的规定,中国船级社对在中国登记或者拟在中国登记的入级船舶、海上设施、船运货物集装箱及其相应的材料、产品和设备进行检验并签发证书,以及根据船东申请进行的公证检验收取船舶检验费开具的凭证,均应纳入税务发票管理的范畴,使用由税务机关印制的统一发票。
二、鉴于船级检验和公正检验业务涉及范围广,且专业性强,一般通用发票不能满足业务需要,为保证中国船级社检验业务的开展,对中国船级社及设立的分支机构(详见附件1)统一使用《中国船级社检验业务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票样见附件2)。
三、鉴于中国船级社各分支机构实行非独立核算,且用票量较少,决定《专用发票》由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统一印制,并由中国船级社向主管税务机关统一领购,下发各分支机构使用。中国船级社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规定定期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发票使用情况。
二〇〇四年四月十三日
附件:
1.中国船社及各分支机构
2.中国船级社检验业务专用发票票样(略)
附件1.中国船级社及各分支机构
1.中国船级社TEL(010)65136791 |
2.中国船级社大连分社TEL(0411)2630845 |
3.中国船级社秦皇岛分社TEL(0335)3025034 |
4.中国船级社天津分社TEL(022)25706198 |
5.中国船级社青岛分社TEL(0532)3838495 |
6.中国船级社上海分社TEL(021)58851234 |
7.中国船级社福州分社TEL(0591)7501901 |
8.中国船级社厦门分社TEL(0592)5623474 |
9.中国船级社广州分社TEL(020)84414724 |
10.中国船级社深圳分社TEL(0755)6567988 |
11.中国船级社海南分社TEL(0898)6775166 |
12.中国船级社南京分社TEL(025)8801903 |
13.中国船级社武汉分社TEL(027)5862521 |
14.中国船级社重庆分社TEL(023)63827124 |
15.中国船级社芜湖分社TEL(0553)3830887 |
16.中国船级社宜昌分社TEL(0717)6225684 |
17.中国船级社湛江分社TEL(0759)2262316 |
18.中国船级社上海规范研究所TEL(021)58851234 |
19.中国船级社武汉规范研究所TEL(027)58622521 |
20.中国船级社北京科研所TEL(010)65136697 |
21.中国船级社上海培训中心TEL(021)58851234 |
22.中国船级社武汉培训中心TEL(027)5862521 |
23.中国船级社丹东办事处TEL(0415)2130864 |
24.中国船级社大窑湾办事处 |
25.中国船级社营口办事处TEL(0417)6251441 |
26.中国船级社锦州办事处TEL(0416)3128212 |
27.中国船级社唐山办事处 |
28.中国船级社烟台办事处TEL(0535)6244478 |
29.中国船级社日照办事处TEL(0633)8382577 |
30.中国船级社连云港办事处TEL(0518)2383213 |
31.中国船级社舟山办事处TEL(0580)2029753 |
32.中国船级社宁波办事处TEL(0574)7691458 |
33.中国船级社温州办事处TEL(0577)8342312 |
34.中国船级社汕头办事处TEL(0754)8625002 |
35.中国船级社北海办事处TEL(0779)3037049 |
36.中国船级社防城办事处TEL(0770)2823023 |
37.中国船级社洋浦办事处 |
38.中国船级社三亚办事处 |
39.中国船级社清澜办事处 |
40.中国船级社南通办事处TEL(0513)3518976 |
41.中国船级社江阴办事处TEL(0510)6803959 |
42.中国船级社泰州办事处TEL(0523)6564466 |
43.中国船级社镇江办事处TEL(0511)8828784 |
44.中国船级社安庆办事处TEL(0556)5516764 |
45.中国船级社九江办事处TEL(0792)8221229 |
46.中国船级社黄石办事处TEL(0714)6226590 |
47.中国船级社城陵矶办事处TEL(0714)6226590 |
48.中国船级社沙市办事处TEL(0716)8217675 |
49.中国船级社万县办事处TEL(023)58226184 |
50.中国船级社涪陵办事处TEL(023)7222452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