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地税企[2001]250号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制度及企业会计制度实施范围有关问题规定的通知[全文废止]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制度及企业会计制度实施范围有关问题规定的通知[全文废止]
京地税企[2001]250号 2001-04-16
亿企智库提示——依据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3年第19号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税收规范性文件废止目录的公告,自2014年1月30日起,本法规全文废止。
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各分局:
现将北京市财政局《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制度>及《<企业会计制度>实施范围有关问题规定〉的通知》(京财会[2001]332号)转发给你们,请知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