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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地税企[2000]161号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市财政局转发的财政部关于印发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有关会计处理问题补充规定问题解答的通知[全文废止]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市财政局转发的财政部关于印发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有关会计处理问题补充规定问题解答的通知[全文废止]

京地税企[2000]161号             2000-04-05

亿企智库提示——依据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3年第19号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税收规范性文件废止目录的公告,自2014年1月30日起,本法规全文废止。

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各分局:

现将《北京市财政局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有关会计处理问题补充规定问题解答〉的通知》(京财会[2000]109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