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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地税企[2000]61号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市财政局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有关会计处理问题补充规定的通知[全文废止]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市财政局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有关会计处理问题补充规定的通知[全文废止]

京地税企[2000]61号          2000-02-12

亿企智库提示——依据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3年第19号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税收规范性文件废止目录的公告,自2014年1月30日起,本法规全文废止。

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各分局:

现将北京市财政局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有关会计处理问题补充规定>的通知》(京财会[1999]1581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二〇〇〇年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