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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国税发[2005]300号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教育部关于《教育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实施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的通知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人民银行 教育部关于《教育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实施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的通知

京国税发[2005]300号                2005-10-28

各区、县(地区)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人民银行 教育部关于<教育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实施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国税发[2005]155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二〇〇五年十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