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因工死亡职工的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
标题及文号
内容摘要
执行日期
《关于本市因病或非因工死亡职工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沪人社福[2013]9号
按每人每月570元(孤寡老人或者孤儿的,增加30%)执行。
2013年4月1日
沪人社福[2013]2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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