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企智库提示——依据新个人所得税法相关规定,已取消“其他所得”项目,具体政策需等待持续更新。
劳务报酬所得
1、查核企业是否在支付给无雇佣关系的个人报酬时,按“劳务报酬所得”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2、查核企业以组织境内外免费培训班、研讨会、工作考察等形式,对本企业非雇佣的其他营销人员业绩进行奖励(包括实物、有价证券等),是否作为其他营销人员当期的劳务收入,按照“劳务报酬所得”项目扣缴个人所得税。
3、查核企业董事、监事由于只担任董事或监事职务所取得的董事费收入,是否错用“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税,而应属于劳务报酬所得性质,按照“劳务报酬所得”项目扣缴个人所得税。本条仅适用于个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且不在公司任职、受雇的情形。
4、查核企业支付在广告设计、制作、发布过程中提供名义、形象等个人的形象代言费、广告费,是否按“劳务报酬所得”项目扣缴个人所得税。
财产租赁所得
5、查核企业承租个人直接租赁的房屋或个人转租的房屋,支付给个人租金时,是否按国税函[2009]639号文规定的计算方法,按“财产租赁所得”项目计算扣缴个人所得税。
财产转让所得
6、查核企业接受个人转让的股票或股份,除转让境内上市公司股票免税外,是否按税法规定按“财产转让所得”项目扣缴个人所得税。税法规定对个人转让境内上市公司股票取得的所得继续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转让境外上市公司和境内、外非上市公司股票应按规定征收个人所得税。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7、查核企业员工向本企业提供非专利技术取得收益,是否错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扣缴个人所得税,而应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项目扣缴个人所得税。
稿酬所得
8、查核企业支付在广告设计、制作、发布过程中提供图书、报刊上发布的图文作品的个人,是否按“稿酬所得”项目扣缴个人所得税。
偶然所得
9、查核资产购买方企业向个人支付的不竞争款项,是否错按“财产转让所得”项目扣缴个人所得税,而应属于个人因偶然因素取得的一次性所得,按“偶然所得”项目计算扣缴个人所得税。不竞争款项是指资产购买方企业与资产出售方企业自然人股东之间在资产购买交易中,通过签订保密和不竞争协议等方式,约定资产出售方企业自然人股东在交易完成后一定期限内,承诺不从事有市场竞争的相关业务,并负有相关技术资料的保密义务,资产购买方企业则在约定期限内,按一定方式向资产出售方企业自然人股东所支付的款项。
10、查核企业发放各类信用卡、会员卡,对会员进行现金或实物奖励,是否按照“偶然所得”项目扣缴个人所得税。
其他所得
11、查核企业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个人的,受赠人因无偿受赠房屋取得的受赠所得,是否按照“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项目扣缴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
不含税收入
12、查核企业员工取得各项不含税个人所得,即企业为个人负担全部或部分个人所得税,是否按税法规定换算为含税个人应纳税所得税额后,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扣缴个人所得税。
个人捐赠
13、查核企业员工的捐赠支出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的,是否符合税法规定的公益性捐赠范围及扣除比例标准,否则不得扣除,应扣缴个人所得税。税法规定:个人将其所得通过中国境内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以及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的捐赠,并且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义务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自行纳税申报
14、查看工资薪金年所得超过12万元以上的员工是否按照税法规定的期限进行自行纳税申报。
报销形式取得的收入
15、查核企业以各种发票报销会议费、邮电费、差旅费等方式套取现金,支付给个人手续费、回扣、奖励、发放交通补贴(如油费)、误餐补助、加班补助、通讯费补贴等,是否计入其工资、薪金所得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其他风险点
16、查核企业是否有应扣缴税额≠应纳税额-减免税额,应补退税额≠应扣缴税额-已扣缴税额
17、查核企业是否有收入额、免税所得、应纳税所得额、应扣缴税额小于0。
18、查核企业是否有以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和除股票溢价发行外的其他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本和股本的,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19、查核企业是否有微信红包促销活动,是否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20、查核企业是否账上有“不征税”预付卡发票,核查清楚预付卡的用途,是否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