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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所得”中个人为单位或他人提供担保获得的报酬

个人取得的所得,难以界定应纳税所得项目的,由主管税务机关确定。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20%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批复》(财税[2005]94号)第二条的规定,个人为单位或他人提供担保获得报酬,应按照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其他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由支付所得的单位或个人代扣代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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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提供担保取得收入怎样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为他人提供担保获得的报酬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