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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纳税人的概述

1.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

纳税人,全称为纳税义务人,是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每一种税都有关于纳税义务人的规定,如果不履行纳税义务,即应当由该行为的直接责任人承担法律责任。现代社会,人人都承担或多或少的纳税义务,事实上都是纳税人。税法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人可以是自然人(个人),也可以是单位。

为了有效地行使税收管辖权,根据国际惯例,个人所得税法根据住所标准和居住时间标准,将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分为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

居民个人是指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非居民个人是指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不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非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照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案例】下列主体是个人所得税纳税人的有(    )。

A.南京某个体工商户餐饮店

B.北京张某开办的个人独资企业

C.上海天成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

D.苏州王某开办的一入有限公司

E.天津大成个人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李某

[答案] E

2.负税人与纳税人

负税人与纳税人是两个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概念。纳税人是负有纳税义务、直接向税务机关缴纳税款的单位与个人,负税人是实际负担税款的单位与个人。如果说纳税人是法律上的纳税主体,那么负税人就是经济上的纳税主体。纳税人与负税人有时是一致的,有时是不一致的。纳税人如果能够通过一定途径把税款转嫁或转移出去,纳税人就不再是负税人;否则,纳税人同时也是负税人。由此可见,纳税人和负税人的不一致是由税负转嫁引起的。税法中并没有负税人的规定,国家在制定税法时,只规定由谁负责缴纳税款,并不规定税款最终由谁承担。

3.纳税人与纳税单位

纳税人与纳税单位也是不同的。纳税单位,是指申报缴纳税款的单位,是纳税人的有效集合。这里所称“有效”,就是为了征管和缴纳税款的方便,可以允许在法律上负有纳税义务的同类型纳税人作为一个纳税单位,填写一份申报表纳税。比如,个人所得税可以单个人为一个纳税单位,也可以夫妇为一个纳税单位,还可以一个家庭为一个纳税单位。纳税单位的大小通常要根据管理上的需要和国家政策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