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地税函[2006]140号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摘转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05年度“明天小小科学家”奖金免征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摘转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05年度“明天小小科学家”奖金免征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闽地税函[2006]140号 2006-05-29
福州、厦门、莆田市地方税务局:
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05年度“明天小小科学家”奖金免征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459号),教育部、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和香港周凯基金会组织开展的第五届“明天小小科学家”活动,对获奖学校和辅导机构取得的奖金不作为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学生个人获得的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请遵照执行。
附件:我省获奖个人及学校和辅导机构名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