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地税发[2009]158号 湖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规定的通知
湖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规定的通知
鄂地税发[2009]158号 2009-6-25
各市、州、林区、县(市、区)地方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7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湖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规定的通知
鄂地税发[2009]158号 2009-6-25
各市、州、林区、县(市、区)地方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7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