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地税函[2007]72号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和规范个人取得拍卖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和规范个人取得拍卖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大地税函[2007]72号 2007-04-29
各基层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和规范个人取得拍卖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7]3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大连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书画作品古玩等拍卖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大地税个转[1997]39号)同时废止。

